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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日期:2021-11-25 10:38:41     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皖政办〔2019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总体安排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要求各省份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措施。5月下旬,国务院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到会讲话。会后,省政府立即部署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研究起草实施方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我省实施方案,充分征求并广泛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报经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55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努力在职业技能培训的体制、模式上闯出新路,在技工培训的数量、质量上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全要素生产率。

以上量化目标与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技工大省建设目标任务总体保持协调一致。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十条政策措施,力求将国家方案落实落细,体现立足实际问题导向衔接协调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

(一)面向企业和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调动重点群体参训积极性、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等3条政策措施

(二)推进公共培训支持政策供给侧改革包括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加强载体平台建设等2条政策措施

(三)提高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包括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完善技能评价体系等2条政策措施

(四)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保障工作包括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严格培训资金监管、加强培训组织领导等3条保障措施。

四、《实施方案》政策亮点

(一)扩大培训覆盖范围。一是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产业培训,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二是支持对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三是将符合条件的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免费技能培训对象范围。四是对开展脱产安全技能培训的高危行业企业给予支持。

(二)增加政策有效供给。一是将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各类培训补贴次数从1次增加到最多3次。二是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根据毕业生人数和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三是改革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收入分配制度,调动院校和教师开展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四是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激励支持。

(三)推进培训“放管服”。一是国家动态公布的新职业,由各市自主确定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二是支持各市在省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基础上制定地方补充工种目录。三是支持各市在省级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重点开展地方急需紧缺工种(项目)培训。四是企业开展补贴性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工种(项目)由企业结合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即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四)强化培训质量监管。一是将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就业社保、公共信用等信息共享比对,做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无补贴二是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依托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大学建立培训电子档案和学分累计制度。三是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技能评价机构、评价对象等信用监管,完善技能评价机构退出机制。四是加强专项审计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第三方线上线下对培训资金的监管。